如何做到合理的避稅,這對青島代理記賬公司來講是非常重要的,下面我們來介紹4個在增值稅籌劃時比較基礎且常用的避稅方法。
1、在企業兼營業務中合理避稅--分開核算
國家稅法規定,公司企業如果兼營不一樣稅率項目,要分開核算,且要按各自的稅率核算增值稅。因而在青島代理記賬的客戶中交稅人兼營不一樣稅率項目,應該分開照實記帳,分別核算出各自售額,這樣可以防止多交稅款,否則按較高稅率核算增值稅。
2、挑選合理出售方法避稅--折扣商品--折扣后的余額作為出售額核算交納增值稅
國家稅法規定,現金折扣方式出售貨品,其折扣額發生時應計入財務費用,不得從出售額中扣除;選用商業折扣辦法出售,若是折扣額和出售額在同一張發票列示,可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出售額核算交納增值稅。
因而公司若單純為了避稅,選用商業折扣出售辦法比選用現金折扣辦法更合算。只是記得在實際操作中,應將折扣額與出售額注明,不能將折扣額另開發票,否則要計入出售額中核算交稅。
3、在交稅責任發生時間上合理避稅--推遲交稅
稅法規定,選用直接收款辦法出售貨品,不管貨品能否宣布,均為收到出售額或獲得討取出售額的憑證,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。
若是貨品不能及時收現而構成賒銷,出售方還需承當關聯比率的稅金。而選用賒銷和分期收款辦法出售貨品,按合同約好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為交稅責任發作時刻。若是企業相關人員可以精確估計客戶的付款時刻,選用簽訂合同賒銷或分期收款辦法出售貨品,盡管結尾交稅金額一樣,但因推延了收入承認時刻,然后推延交稅的時刻,推遲交稅會給公司帶來意想不到的節稅作用。
4、出口退稅避稅法
即使用中國稅法規定的出口退稅方針進行合理避稅的辦法。對報關離境的出口貨物,除國家規則不能退稅的貨物外,一概交還已征的增值稅。出口退稅的產物,依照國家統一核定的退稅稅率核算退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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